新增用地向養老領域傾斜 合肥新建小區配建居家養老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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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建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不少于30平方米使用面積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且單處用房建筑面積不得少于150平方米;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服務半徑應小于500米。
合肥市從6月起執行全新的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建設、移交和管理辦法,記者昨天從合肥市方面獲悉,該辦法對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的規劃布局、建設、運營管理都有相應的規定。
在供應地塊的規劃條件和土地出讓條件中,對配套社區居家養老用房和設施的建設、移交、管理做出明確規定。具體對象包括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老年活動中心(站)、老年照料中心(站)、呼叫中心、互聯網平臺、助餐點、助浴點、農村幸福院、老年學校等。根據管理辦法,新建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不少于30平方米使用面積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且單處用房建筑面積不得少于150平方米;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服務半徑應小于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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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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