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民政廳獲悉,該廳會同多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落實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監護責任的意見》。《意見》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單獨居住生活。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人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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