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印發的《全國中小學校服管理“應知應會”》與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加強2025年度中小學校服采購工作的提示函》相繼落地,前者以“十一要”厘清全國統一標準,從“自愿不強求”到“監督全過程”;后者以“五個100%”錨定權益保障底線,用“民主決策、雙送檢”織密質量防護網。這兩份文件一宏觀一微觀、一原則一具體,條文里藏著“溫度與彈性”,成為安徽學校推進校服工作的“定心丸”。

兩級文件落地護航校服采購

安徽省教育廳提示函中的“力爭實現校服采購達到‘五個100%’,即自愿率、‘雙送檢’合格率、售后保障完善率、社會投訴辦結率、專項督查覆蓋率均達100%。”“完善民主參與機制,組建校服選用組織,家長和學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明確學校通過民主程序啟動征訂,保障每位家長“想買就買、不想買不勉強”,杜絕“不買校服扣班級分”“集體活動穿便服遭區別對待”這類變相強制。這與教育部“應知應會”中“學生自愿購買校服”的要求相呼應,本質是給家長“選擇權”,而非給學校“設障礙”。

更關鍵的是,兩份文件都為學校“減壓”做足了設計。教育部“應知應會”直接劃明決策門檻:“征得相關年級2/3以上家長同意即可啟動”,不用求著“100%家長點頭”;安徽省教育廳則要求“組建家長和學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的選用組織”,把“單方面決策”變成“家校共議”,既符合民意,也讓學校避開“獨斷專行”的風險?梢哉f,這兩份文件是給學校搭好了“安全框架”:只要在框架內推進,既能滿足學生著裝需求,又不用擔心踩“強制購買”“暗箱操作”的紅線。細讀這兩份文件便會發現,其核心絕非“限制采購”,而是“規范采購”;不是“給學校添堵”,而是“為學校避險”。

在合肥一些學校執行中,這份“安全框架”卻被解讀成了“束縛繩索”。主管部門將“100%自愿率”歪解為“要訂校服必須100%家長同意,少一個都不行”,把“100%售后保障”誤讀成“只要有家長投訴價格或質量,就暫停和企業合作”。這種解讀,完全割裂了政策的內在邏輯,把“保護權益”變成了“阻止推進”。試想,一所學校1000名家長里,999人覺得校服有必要,就因為1人反對就停掉采購,這不僅違背教育部的明確要求,也讓安徽省教育廳“民主參與”的設計成了擺設。最終只能是學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不推進。這與兩份文件“服務學生、保障權益”的初衷,何止是背道而馳。

破除曲解梗阻踐行“以生為本”

校服采購的實踐早已給出答案:順著政策本義走,就能走出“學校省心、家長放心”的路子;背離政策精神,只會陷入“需求落空、權益受損”的困境。南京的“校服一碼清”更具參考性:家長掃吊牌二維碼,就能看到供應商資質、雙送檢報告、招采流程,所有信息按安徽省教育廳要求“公示超5個工作日”;售后投訴24小時內響應,辦結率100%。這種“透明化+規范化”的推進方式,讓南京校服采購沒了“強制”爭議,也沒了“質量”擔憂。

上海諾德安達雙語學校的做法,正是兩份文件的“活教材”。該校按教育部“成立多方選用組織”的要求,組建了家長、學生、教師代表占比超90%的監委會,決策階段用家長會、班級群收集意見,以“超2/3同意”啟動征訂;購買環節嚴格落實“100%自愿”,家長可自主選擇;售后遇到質量問題,不是停掉合作,而是按“雙送檢”要求,聯合第三方機構復檢,督促企業整改。結果是,該校校服征家長滿意度超85%,既沒踩紅線,又滿足了需求。

校服不是“可有可無的裝飾”,它承載著集體認同的培育、審美素養的熏陶,是校園文化的“流動符號”。反觀蘇州此前的教訓,更該讓合肥警醒。2025年開學季,蘇州部分地區把“禁止強制購買”曲解成“全面禁訂”,終止已簽合同,導致無錫某企業5000套校服積壓報廢,家長被迫網購劣質校服。如今合肥的“高門檻逼停”,與蘇州的“一刀切禁訂”本質相同——都是用“懶政思維”逃避管理責任,最終讓學生和家長買單。

安徽省教育廳與教育部的兩份文件,早已為各市鋪好了“規范推進、保障權益”的路。破除曲解梗阻,讓政策春風真正吹進校園,讓孩子們穿上合規、合身、美觀的校服,才是對兩份權威文件最好的落實,也是對“以生為本”教育初心最好的踐行。

責任編輯: 張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