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拆除居民區內違建
 

  7月19日至20日,逍遙津街道城管部門對桐城路210號某宿舍內和科技大廈院內兩處違建進行拆除,拆除面積共約23平方米。
 

 

  7月20日上午,亳州路街道城管部門組織隊員對轄區金藍灣小區內一樓居民在院子內搭建的泡沫板房結構存量違建進行集中拆除,共拆除院內違建10處,面積約140平方米。

 

 

  7月26日上午,西園街道城市管理部成功拆除位于牛奶公司內部的牛奶廠宿舍的47處違法建設,面積約2000平方米。

 

  為順利拆除此處違建,西園街道城市管理部聯合安居苑社區多次上門對居民進行開展政策宣講動員。經過反復協調磋商,居民們同意拆除違建物。

 

 

  7月23日,廬江縣廬城大隊依法對兆河路和許塘路交叉口附近八里村安置小區內1處大型鋼構簡易違建棚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400平方米。
 

  據悉,此處鋼構簡易棚違建為廬城大隊城管六中隊在摸排時發現,系戶主擅自搭建用來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7月20日,執法人員現場開展有效宣教工作,并下達《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通知書》13份。違建涉及的13位戶主主動配合,于7月23日前自行拆除彩鋼瓦頂,23日下午拆除鋼構框架。

 

 

  7月29日下午,包公街道城市管理部對巢湖路春雨花園小區內多處違法建設進行拆除,目前已拆除違建面積約30平方米。
 

  該處違建大多位于一樓院內,占用了公共場地或違規封頂,在前期開展摸排時,城管部門已對該小區的違建數據進行了詳細登記。之后,城管隊員逐戶上門向當事人闡明規劃相關法律政策,取得當事人的理解與支持,并下達拆違通知書,明確了自拆和助拆時間點。目前,春雨花園小區的違建治理行動還在有序推進中。
 

 

  7月29日上午,蕪湖路街道城市管理部將對績溪路維果大廈后院的四間磚混結構違建進行助拆,拆除面積共約30平方米。
 

  近日,蕪湖路街道城管部門接到投訴稱績溪路維果大廈后院存在違建。城管隊員聯合社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走訪查看,確認該處建筑物無相關審批手續,不僅占用了公共通道,而且較為破舊,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經過城管隊員和社區工作人員的多次上門溝通,當事人同意配合拆除工作。

 

 

02拆除經營性違建
 

  近日,廬陽區城管局三孝口街道城管部門依法對合肥城隍廟霍邱路上一處“霸占”消防通道近4年的違建進行拆除。
 


  城管隊員在巡查中發現,城隍廟霍邱路128號的一處消防通道被居民用透明塑料布圈用打造成私人店鋪,用來賣涼皮等小吃。三孝口城管部門聯系到違建當事人,向其宣傳相關政策法規并告知違建存在的安全隱患,成功做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并隨之著手實施了違建拆除作業。

 

  7月26日,蜀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局執法人員在巡查至長江西路與蜀峰路交口西北角奧園城市天地廣場商業街4樓時,發現某電影院正在影院門前非法搭建走廊。執法人員第一時間予以制止,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經過執法人員的宣傳和教育,企業負責人認識到違建行為的危害所在,并于29日上午拆除了該處違法建設,拆除面積約80平方米。

 

 

  7月23日,南七街道城管執法中隊在日常巡查時發現望江西路某加油站正在進行違法建設行為。經調查,城管隊員得知該加油站負責人準備在加油站北側圍墻處建一間面積約15平方米的倉庫用于儲存超市售賣商品,但該處建設未取得相關規劃審批手續,且離最近的加油機僅15米,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南七街道城市管理執法中隊向該加油站負責人宣傳了違建治理相關法規政策,并依照相關法律流程現場將其拆除。
 

  7月26日上午,常青街道城市管理部對金寨路與梅龍路交口附近原生物藥廠的兩處違法建設進行了協助拆除,拆除面積共約200平方米。
 

 

 

  該處違建為周邊住戶搭建用于經營早餐和超市,不僅嚴重影響市容市貌,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城管隊員前期多次前往現場對違建當事人進行宣傳勸導,講解相關法律法規,最終贏得了當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在協助當事人搬離房內物品后,該處違建被順利拆除。
 

 
  7月30日上午,蕪湖路街道城市管理部對徽州大道紫荊大酒店內違建進行了助拆,拆除面積約1000平方米。
 
  近日,蕪湖路街道城管隊員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了該處違法建設,不僅影響市容市貌,且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經過城管隊員多次上門溝通和宣傳教育,當事人同意配合拆除。

 

03拆除企業內違建
 

  7月18日,包河區城管局依法拆除轄區內5家“小散亂污”企業的違法建設,拆除面積約1000平方米。
 


  該處違建位于包河大道東側東小區附近,當事人未經相關部門審批許可擅自在此搭建彩鋼簡易廠房進行廢品收購和木制品加工,廠房內外堆滿了大量廢品、木材等易燃物品。連日來,包河區駱崗街道城管辦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走訪、宣傳,要求其在限期內主動關閉站點并進行搬遷。最終,這些“小散亂污”收購站、加工點紛紛表示愿意配合執法部門拆除違建,并主動停產、清理廢品、原材料、成品等。
 

  7月21日,在嘉山路城管中隊的保障下,新蚌埠路一生活區內的兩處用于日常辦公、貨物儲藏的臨時過渡性建筑物被相關責任公司自行拆除,拆除面積約6100平方米。
 

  考慮到臨時建筑物即將到期,嘉山路城管中隊主動聯系該公司負責人,向其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主動加強溝通協調,最終達成共識:盡快拆除活動板房,拆除后,大面積場地將全部用于公共服務,新增文體設施等,進一步優化小區環境,方便員工、住戶等的工作、生活。
 

 

  7月30日下午,濱湖城管辦聯合合肥昆侖燃氣、濱湖溫泉公館物業公司對濱湖新區福州路溫泉公館一處占壓燃氣管道的臨時建筑進行了拆除,拆除面積約60平方米。
 

  該處違建為三間鋼架結構,系濱湖溫泉公館臨時保安室。合肥昆侖燃氣公司在排查燃氣管線時,發現該保安室占用了燃氣管道。接到情況反映后,濱湖城管辦多次對接溫泉公館物業公司,反復宣傳法律法規,最終該物業公司同意自拆。為確保拆除過程中的安全,濱湖城管辦邀請合肥昆侖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共同進行現場組織協調,確保該建筑物順利安全拆除。
 

責任編輯: 許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