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除居民區違建
01
5月7日上午,瑤海區城管局方廟執法中隊對臨泉東路萬綠園小區E1、E2棟存在的16處違法建設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400平方米。
4月初,方廟執法中隊多次接到舉報稱萬綠園小區存在多處私搭亂建現象。經執法隊員多次調查核實,小區多位業主在小區一樓私自占用公共場地,擴建庭院,且均無相關審批手續。經過政策宣傳和溝通勸導,多數當事人對拆除違建表示理解和支持。

02
5月10日上午,蜀山區五里墩街道城市管理部對利民制藥廠(原春風制藥廠)宿舍小區內14處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拆除,拆除面積約800平方米。
近日,城市管理部在巡查中發現,該宿舍小區存在多處違法建設。4月28日,五里墩街道城市管理部門向當事人下達了告知書,要求其盡快撤場,搬離物品。經過城管部門和社區工作人員的反復宣傳、多次溝通,最終當事人同意拆除該處違建。

03
5月10日,廬陽區大楊鎮城管中心正式對衛莊小區內7處違建簡易棚開展集中拆除,拆除面積約300平方米。

經草塘社居委上報,衛莊小區存在多處違法建設。大楊鎮城管中心前往現場勘查后了解到,小區內一些業主錯誤認為自家門外的公共平臺為個人所有,遂隨意搭建簡易棚用于存放雜物。對此,城管隊員們對涉事業主進行了普法宣傳教育,通過多日走訪溝通,最終得到了居民的理解與支持。


04
5月11日,琥珀街道組織人員拆除安徽省電子產品檢驗所宿舍3處違法建設。


05
5月10日,高新區長寧社區服務中心執法人員對轄區望江臺小區G7棟101、102戶兩處圍欄進行助拆,拆除面積約180平方米。
當天上午,新店社居委在巡查中發現,望江臺小區G7棟內有業主正在搭建圍欄,長寧城管中隊執法人員當即趕往現場對違建當事人進行普法教育,并協助當事人進行了拆除。


同日下午,長寧城管中隊對永和南苑小區東側一停車場內的違法建設進行助拆,拆除面積約300平方米。
該處違建系群眾舉報,長寧城管中隊現場予以核查。據了解,該處建筑為當地經營戶搭建的工棚和活動板房,當事人并未獲得建設規劃許可,確屬違法建設。10日下午,執法人員協助經營戶將屋內物品搬離,然后對違法搭建的工棚和活動板房實施了拆除。


06
5月11日,合肥經開區區海恒社區委與城管部門聯合對濱湖時光小區一樓住戶亂搭建簡易房、窩棚、貨架、圍欄、硬化地面等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清理拆除行動,共計拆除11處約500平方米。

據悉,濱湖時光小區是2007年建成的商品房小區,部分底層住戶占用公共場地違法建設,居民反映強烈。對此,城管執法人員向違建住戶開展了法律和政策宣教,闡明違建的危害,最終居民表示愿意積極配合拆違工作。


07
5月12日,經開區新橋科創示范區高劉街道及時拆除了一處正在搭造的違法建設。
當天上午,高劉街道執法隊員在巡查至沈塘村某村道時發現路邊的空地上被建起了兩間磚房。執法隊員現場勘查發現,這處磚房寬9米,深11米,構造柱還未來得及澆筑,尚未封頂,也沒有安裝門窗。經調查,該房屋為隔壁民居的房主建設,沒有辦理任何報建手續,也不符合報建要求。執法人員和村居干部對當事人進行了法制教育,取得了當事人的理解。

拆除經營性違建
01
5月10日,瑤海區和平路街道城管中隊對紡織二村內商戶違法建設的鐵皮棚進行拆除,共拆除違建120余處約5000平方米。

據悉,和平路街道紡織二村小區內商業街的部分商戶為了拓展經營范圍,擅自在自家店門口搭建鐵皮棚。使原本狹窄的內街變的更加擁堵。對此,和平路街道城管中隊對該處違建進行了細致的排查和統計,并將違建相關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整理成冊發放給經營戶們,幫助他們了解違建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在相關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拆違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02
5月10日上午,廬陽區亳州路街道城管部門對某公司3號樓一處當事人自行搭建用于經營的違建房屋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10平方米。

拆除企業內違建
01
5月10—11日,勝利路街道城管中隊協助恒大中央廣場對明光路與爐橋路交口向南50米處3處違法建設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94平方米。

02
5月10日下午,廬陽經開區(林店街道)城市管理部門對園區內某宮燈制造公司2處違建,某印務公司1處違建進行拆除,拆除面積共約350平方米。

03
5月11日下午,廬陽經開區(林店街道)城市管理部門聯合社區對工業園園區內違建進行拆除,現已拆除違建4處約1090平方米。

拆除樓頂違建
01
5月4日,廬陽區逍遙津街道城管部門對樂圃大廈樓頂違建進行拆除。該處違建為三間玻璃陽光房,磚混結構,面積約150平方米,目前已經拆除完畢。

02
5月6日,廬陽區三孝口街道城管部門對安慶路徽商銀行樓頂500平方米違建進行拆除,并及時清運了建筑垃圾。

03
5月11日,廬陽區雙崗街道城市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轄區某整形醫院樓頂兩處違建進行拆除,目前拆除作業正在有序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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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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