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居民區內違建
 

拆除老舊小區7處違建

近日,包河區包公街道城市管理部對又一居小區與美湖小區內共7處違法建設進行了拆除,累計拆除面積161平方米。
 


此批拆除的違建主要被作為倉庫使用,其中部分違建占用公共場地,影響居民正常通行。前期,城管隊員挨家挨戶上門對當事人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在取得對方的配合后,城市管理部制定了統一拆除方案,于兩天內順利拆除這7處違建。
 




集中拆除小區內違建

5月7日,高新區蜀麓社區服務中心聯合區城管局對轄區旭輝湖山原著小區內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拆除,經過2天連續作業,共拆除違建面積250平方米。
 

 
 


旭輝湖山原著小區位于習友路與浮山路交口東北角,執法人員通過聯合巡查、群眾舉報、公共監控等途徑發現,該住宅小區內私搭亂建‘露臺’或‘陽光房’、‘圈地’建設私宅‘后花園’等現象較多。通過對業主開展普法教育,宣講建設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努力爭取業主的配合,保障違建治理行動的順利推進。

 


 
拆除小區內違建陽光房

5月8日上午,濱湖世紀社區城管部對長沙路與天山支路交口西南角清華園小區內商鋪的違建陽光房實施拆除,拆除面積約30平方米。
日前,城管隊員在巡查時發現該商鋪樓頂有一處鋼架結構陽光房。經了解,該處陽光房系一家教育機構所建,并未辦理建設規劃許可手續,且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目前該違建已被拆除。
 


拆除小區樓頂違建

5月10日,蜀山區筆架山街道城市管理部依法對岸上玫瑰小區的一處樓頂違建進行了助拆,拆除面積約35平方米。
前幾日,街道城市管理部接到該小區業主投訴,反映小區存在違法建設問題。城管隊員隨即趕往現場調查,發現該小區一戶業主正在樓頂露天陽臺修建圍墻。城管隊員主動聯系業主,告知其行為的違法性,并下達了違法建設整改告知書,要求其自行拆除。
 


拆除同濟巷內違建

5月10日上午,包河區城管執法大隊、包河區消防大隊、包公派出所、包公街道城市管理部、平安建設部、包河社區等多家單位組成的拆違工作組,對同濟巷內13處違法建筑物與構筑物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400平米。
 


此次拆違行動準備充分、宣傳到位、分工明確,各單位各部門密切協同、各司其職,拆除工作進展較為順利。后期包河區城管局道路設施科將對同濟巷進行統一規劃設計、改造提升,為周邊群眾提供良好的工作與生活環境。
 


拆除潤園回遷小區內違建

5月9日,義城街道城市管理部對位于潤園回遷小區東側的違建集裝箱和活動房進行助拆,面積共5000平方米。
 


拆除經營場所內違建

拆除企業內違建工棚

5月6日,高新區蜀麓中心城管中隊對長江西路以南的開源路橋內一處簡易工棚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900平方米。
 


起初,企業對違建拆除工作不理解,不愿接受工作人員調查問詢。對此,蜀麓中心執法人員多次上門宣傳溝通,向企業相關負責人講解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過耐心溝通、反復勸導,對方最終同意配合違建拆除工作。拆除后,企業周邊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拆除酒店樓頂違建

5月6日一早,包公街道城市管理部對香港街恒豐酒店樓頂違建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450平方米。
據悉,這片樓頂彩鋼瓦建筑搭建年代距今已逾十年,系香港街建設時期建筑工人搭建的宿舍工棚,因香港街一度爛尾等各種原因,工棚遲遲未拆。城管隊員多次約談香港街物業并進行調查取證,經過反復溝通、協商,宣傳相關法律、政策,最終該處違建得以順利拆除。
 


拆除企業內違建工棚

5月10日,蜀山經濟開發區城管局對位于稻香路榮祥印刷廠東側違法建設實施拆除,拆除面積約200平方米。
經調查,此處違建建設于7年前,用于堆放雜物,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此外,該處違建處于路側,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執法人員通過不斷與企業溝通,對方同意拆除該處違建。
 


拆除工地違建活動板房

近日,義城街道城管部拆除位于迎淮路與紫迎支路交口東北側的超期彩鋼瓦活動板房,拆除面積約9000平方米。該違建系紫云賦、雍和府小區的施工時期的項目部和工人宿舍,目前已全部拆除。
 


拆除印務公司和酒廠違建

5月7日至8日,廬陽經開區(林店街道)城市管理部門聯合社區拆除兩家印務公司和一酒廠內共11處違法建設,拆除面積共約2880平方米。
 


拆除南淝河沿線4處違建

5月8日,包河區城管執法大隊聯合大圩綜管辦對南淝河沿線四處違建進行拆除,共計拆除面積約600平方米。
日前,城管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稱環圩東路附近有多處違法建設。城管隊員現場核查發現情況屬實,幾處違建均為磚混結構,用來居住或存放雜物。經過城管隊員和駐隊律師的普法宣講,違建當事人表示同意拆除。在拆除作業現場,城管執法隊員按規定程序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并對全過程進行了執法記錄。
 


拆除學校內違建

5月4日下午,廬陽區亳州路街道城管部門對某技校負責人在暢園新村51棟西側自行搭建的倉庫進行助拆,拆除面積約60平方米。
 


5月7日至8日,廬陽區杏花村街道城市管理部門對轄區某學校內兩處存量違法建設進行拆除,拆除面積共約為100平方米。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