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校或培養專業化調解人才 鼓勵社會力量開辦調解人員培訓機構
相關標簽: [!--togo.keyword--]
|
我省高等院校或者職業教育學校或將開設多元化解糾紛培訓課程,培養專業化調解人才!11月23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閉幕,通過了《安徽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
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多元化解糾紛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預防和化解糾紛能力建設,培育化解糾紛組織,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化解糾紛職責。
同時,綜治統籌協調部門將多元化解糾紛綜合性一站式服務納入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綜治中心工作范圍,組織開展糾紛排查、分流處置、歸口管理和跟蹤落實工作,協調化解各類糾紛。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大數據運用,完善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在線咨詢、協商、調解、監督以及聯網核查,促進多元化解糾紛工作的信息化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明確規定,有關國家機關、群團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完善調解員培訓機制,定期組織培訓,提高其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能力,推動調解員專業化建設。
并且,鼓勵高等院校或者職業教育學校開設多元化解糾紛培訓課程,培養專業化的調解人才。鼓勵社會力量開辦調解人員培訓機構,成立調解工作志愿者隊伍,為化解糾紛提供人才儲備。
此外,條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制定和執行化解糾紛工作責任制度與獎懲機制。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多元化解糾紛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考核。
各級綜治統籌協調部門對化解糾紛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導致發生影響社會穩定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