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根據省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結合省環境保護委員會通報的突出問題,列出了《合肥市貫徹落實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針對合肥水污染防治形勢嚴峻問題,合肥市“對癥下藥”,每一條都列出了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根據計劃,合肥8月底前將全面推行“河長制”。
 
  8月底前合肥將全面推行“河長制”
 
  2016年,合肥市主要河流總體水質為中度污染。巢湖全湖水質類別為Ⅳ類,其中東半湖水質為Ⅳ類,西半湖為Ⅴ類,呈輕度富營養化狀態,夏季巢湖藍藻水華時有發生。南淝河、十五里河和派河等入湖河流的水質常年為重度污染(劣Ⅴ類)。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十三五”取得明顯成效。
 
  整改措施:合肥將以改善巢湖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努力實現國控斷面到2020年有序達標,巢湖水質有效改善,湖區藍藻控制有力,污水排放監管有方。建立健全藍藻應急防控機制,抓好日常監測預警,擴大打撈范圍、加大打撈頻次,消除藍藻近岸堆積發臭的影響。
 
  8月底前合肥將全面推行“河長制”,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四級河長制體系。同時加快環巢湖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和引江濟淮合肥段工程建設,按進度推進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雙橋河達標工程和小流域綜合整治,努力改善入湖水質。
 
  具體來說,南淝河將在2020年達到Ⅴ類。除了成立四級河長外,合肥還將加快支流水質改善,流域各轄區抓緊實施四里河、板橋河、店埠河、二十埠河等支流綜合整治,盡快實現支流水質達標。
 
  十五里河力爭2018年底達到Ⅴ類。為此,合肥將對十五里河流域進行環評區域限批,暫停審批除民生工程、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年底前禁養區不再有畜禽養殖場
 
  畜禽養殖污染環境問題突出。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1926家,300余家未配套相應污染防治措施,且禁養區內仍存在畜禽養殖場。
 
  整改時限:2017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或搬遷,2017年6月底前完成非禁養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整治。
 
  整改措施:合肥嚴格執行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環境管理規定,對禁養區和非禁養區關閉或搬遷制定時間點。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實行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
 
  年底實現城市建成區污水全收集處理
 
  城鎮生活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現仍有約5.2平方公里的老城區為合流制排水,新建城區存在著混接、錯接、漏接現象。城區露天餐飲、沿街門面、洗車店等污水直排雨水管網現象比較突出。
 
  整改時限:2017年底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十三五”取得明顯成效。
 
  整改措施:合肥市加快污水處理能力提升及配套管網建設,到2017年底實現城市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總規模達到235萬噸/日。
 
  在建的同時加強監管,強化污水處理廠運營監管及考核,在線監測全部委托第三方運營,對超標排放從嚴從重處罰。全面排查整治混接、錯接、漏接問題,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加強露天餐飲、沿街門面、洗車店等污水直排雨水管網整治。對全市110處規范設置的攤群點、111條主要路段和重點地區全面摸排、加強巡查,對未配備衛生設施、下水設施或未接入污水管網等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取締。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