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下發建筑工地高溫“停工令” 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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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8日,合肥市城鄉建委下發《關于做好夏季建筑施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要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有效防止、杜絕工人中暑和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
目前,合肥市已經進入了酷暑時節。6月28日,合肥市城鄉建委下發《關于做好夏季建筑施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要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有效防止、杜絕工人中暑和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各作業單位要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施工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合肥市城鄉建委相關人士表示,各施工單位和項目部在高溫期間,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采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關人士強調,各工程項目部不得以職工宿舍悶熱為由,擅自將職工安排進入在建工程內住宿休息;同時,要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行重點管理,尤其是施工升降機司機,要與作業工人作息時間一致,防止無證人員隨意開機。
按規定,作業區和宿舍區須保證良好的防暑降溫條件,特別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樁、管道等密閉的作業環境,要保證通風措施;工地辦公室、休息室和職工宿舍要做到寬敞、明亮、通風,配備淋浴間,有條件的可配置飲水機、電冰箱、空調等防暑降溫設備。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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