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庭暴力法》)施行。記者了解到,反家暴法實施一年來,我省法院發出的“人身保護令”寥寥,到公安部門報警要求處理施暴者少見,而面對家暴的“鴕鳥心態”則是讓許多家暴受害者不愿站出來的主要原因。
 
       “人身保護令”讓夫妻破鏡重圓
 
       早在2010年11月1日,合肥市廬陽區作為試點,即推出針對家庭暴力的“人身保護令”。昨日,廬陽區法援快車開到了杏林小區的法治廣場,法律工作者現場接受居民咨詢,廬陽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蔣子鈺介紹,經過走訪,目前合肥首個“人身保護令”被保護的夫妻已經和好如初,婚姻破鏡重圓。
 
      張女士經常被丈夫毆打,接到申請后,廬陽區法院經過核實雙方的結婚證、醫院病歷、受傷后照片、派出所報案單詢問筆錄等證據,并與雙方當事人談話后,確定被告胡先生確實對張女士多次實施了家庭暴力。2010年12月9日,廬陽區法院對其下達了“人身保護令”民事裁定書,內容禁止胡先生毆打、威脅張女士及子女,禁止胡先生利用騷擾、跟蹤手段妨礙張女士及子女的正常生活。
 
       一直不以為然的胡先生看到這份“民事裁定書”落款處加蓋了法院的公章,才知道法院動了真格,態度和語氣頓時軟化了很多,表示遵守裁定,不再威脅、毆打妻子。同日,廬陽區法院又將該份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給其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并通報了相關案情,要求派出所給予監督。
 
       如今好幾年的時間都過去了,廬陽區法院的法官定期進行走訪,發現當初差點離婚的夫妻倆已經破鏡重圓,張女士和胡先生已經有了外孫,兩口子每天在家帶帶小外孫,其樂融融,“當初那一紙‘保護令’,再加上法官的調解,讓我們這個家破鏡重圓。”
 
       反對家暴,有了直接的效果,“婚姻里,家暴受害者要勇敢地走出來,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有時候就會真的給施暴者敲響了警鐘。”蔣子鈺介紹道。
 
        7旬老人現場控訴遭家暴
 
       《反家暴法》實施一年,廬陽區法院民一庭處理了家事案件400多起
 
       李玲芳通訊員康蕾常靜
 
       晨報訊不照顧生病的妻子、動不動就謾罵、侮辱甚至動手……昨日在廬陽區杏林街道舉行的普法宣傳活動現場,一位70歲的老奶奶現場求助法官,哭訴遭到老伴家暴的經歷。2016年3月1日中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一年來,廬陽區法院專門處理家事案件的民一庭,處理了400多件離婚案件。雖然案件中當事人反映有家暴現象的很多,但往往因為沒有保留證據,法院判定的很少。
 
       老人遭家暴舍不得房子不愿離婚
 
       為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一周年之際,廬陽區杏林街道開展以“擁抱行,家暴停”為主題的反家暴法律宣傳。現場有女法官、女律師、女黨員等,幫助居民維權。
 
      上午,70歲的譚奶奶拉著女法官蔣子鈺的手,開始淚流滿面。她告訴蔣子鈺,從2010年開始她就遭受到了丈夫的家庭暴力,因為自己和兒子媳婦們的顏面問題,她一直隱忍。沒想到最近她生病的幾個月里,丈夫的暴力傾向更加明顯。3個月前,她因食道癌住院,丈夫不僅不去照顧,還不給錢治療。因為只能吃流食,丈夫不僅自己不動手,還不允許兒子媳婦給她做,甚至罵跑了前來照顧的兒媳。經常言語上刺激她,叫她去死,還會動手打她的頭。
 
       據悉,譚奶奶的老伴與她同歲,收入比她高,脾氣較大。但家庭經濟條件不錯,家里房子很寬敞。家人勸導無效,無奈之下來現場求助。
 
       “你可以離婚呢?”聽了譚奶奶的故事,其他居民也很氣憤,甚至建議她離婚。“離婚?沒想過,離婚了他又不走,我上哪里找這么好的房子住,又有暖氣又寬敞。”譚奶奶的話,聽得人也很無奈。針對這種情況,蔣子鈺說,他們會先和社區的婦聯、司法所工作人員一起上門調解。
 
       家暴反映的多能證實的少
 
       記者從杏林街道司法所獲悉,在反家暴法實施的一年時間里,司法所收到了5起反映家暴的求助。其中還有一位受害者為男性,經過調解目前夫妻關系已經緩和。
 
       從事家事案件工作十余年的蔣子鈺告訴記者,近幾年來婦女的維權意識明顯提高,離婚案件也曾爆發式增長。前幾年的離婚案只有100多起,而這幾年都達到400多起。離婚案中,大部分女性原告都會提到曾經遭受到家暴情況,但因為拿不出證據,法院能確定的很少。這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遭受家暴時沒有及時保留證據。為此,她也建議,在遭受家暴時應該第一時間報警,及時阻止傷害的同時警方的出警記錄也是證明。其次,丈夫寫的保證書中有提到曾經家暴的情況、手機短信、微信聊天記錄中也提及的內容,都可以作為證據保留。
 
       要求處理施暴者少見
 
       磨店派出所一位資深民警告訴記者,現實生活中家暴案件發生的頻率不高,一般一個月最多會有三四起,至于原因,則有很多種,其中最主要的幾種是酗酒、賭博和婚外情,“什么年齡段都有,結婚幾十年的老夫妻,剛結婚的小年輕都有。”這位民警告訴記者,而在所有的家暴案件中,大概有八成的受害者都是女性。
 
       在接到家暴的警情后,民警會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問明情況,如果受害者傷勢較輕,一般會現場對雙方進行問詢,做筆錄,然后對施暴者批評教育,同時對當事雙方進行調解。如果受害者傷勢嚴重,民警會及時將其送醫,同時固定證據,待傷者傷勢穩定之后,會將雙方帶回至派出所進一步做工作,“總體上是勸和不勸分,畢竟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而且婚姻也不只是兩個人的事。”但是在勸解的同時,民警也會同時告知受害者其享有的權利,如果受害者堅持要求處理,那么警方也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施暴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處罰標準要視情節來定。”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強烈要求處理施暴者的情況并不多見。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