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規保障農民工如期拿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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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近年底,為做好全市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11月25日,記者獲悉,日前合肥專門出臺了《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違法發包、轉包和違法分包欠薪清償責任的實施意見》,防止建筑施工企業之間扯皮,保障大建設一線工人維護權益拿到工資。
記者從合肥市城建部門了解到,根據實施意見,明確建設單位存在違法發包行為、違法發包的項目出現農民工工資拖欠,分包企業無力支付或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清償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存在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建設項目出現農民工工資拖欠,轉包企業或分包企業無力支付或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責任。
對于因拖欠工程款引發工資拖欠的,合肥實行“先行墊付”。凡建設工程項目存在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拖欠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且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無力支付或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對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按照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并納入失信懲戒“黑名單”。
先行墊付的農民工工資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進行核實、確認。核實認定后的農民工工資,由工程所在地的農民工維權機構責成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限期予以先行墊付,不足部分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負責補齊。逾期未墊付的,依法追究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清償責任,并實施聯合懲戒。除已完成竣工結算的欠款,所墊付的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承包企業可以向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追償或從應付工程款中抵扣。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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