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省直分中心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后,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通知,將合肥市(市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調整至1550元。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皖政辦[2018]45號)精神,合肥市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據了解,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通知,將合肥市(市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調整至1550元。其中: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巢湖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1280元,自11月1日起實行。

 

  據了解,相關單位可將填寫好的新版《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調整申請書》(可在管理中心網站下載)直接報送受托銀行辦理。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