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啟動中央環保督察意見整改工作 并實施十大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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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合肥市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已經合肥市委常委會原則通過,正在做最后修訂完善。
今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7月29日,督察組向我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其中涉及合肥市的有34個問題或要求。目前,《合肥市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已經合肥市委常委會原則通過,正在做最后修訂完善。
對督察意見,合肥市高度重視,立行立改,務求實效。《整改方案》將采取“基本+”的方式,其中“基本”是指所有縣(市)區、開發區和部門都要承擔的,“+”是指督察反饋中指出的具體單位和具體問題。整改方案實行“三單”(任務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管理,實行掛圖作戰、動態管理,解決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
在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時,合肥立即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實施十大專項整治,即治燃煤、治礦山、治煙塵、治VOCs、治黑臭、治面源、治碼頭、治危廢、治垃圾,解決一批突出環境問題。
記者了解到,此次十大專項整治都是“動真格”。如對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地,則要求主要揚塵點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裝置,并與住建、環保部門聯網,實現全過程監管。對于工地的“三車”管理,要求上路前必須沖洗車身輪胎,進行物料遮蓋,確保無拋灑滴漏。
交通方面,將加快黃標車與老舊車輛淘汰,開展查處高污染車輛、冒黑煙車輛、無標牌車輛(含農用車)專項督查行動。同時,全面供應符合國V標準的車用汽油、車用柴油,低于國V標準則停止銷售。
截至8月7日,合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開市委常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多次部門專項協調會議就反饋情況通報、整改領導組成立、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機制建設等方面內容進行研究部署。
為從嚴從實抓好整改工作,建立信息報送制度,每周上報工作進展;建立督察調度制度,每月集中現場督察、調度一次,職能部門根據需要隨時調度;建立考核評價制度,按照《合肥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改考核暫行辦法》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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