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方便了市民出行,可個別人卻想著把它據為己有。別以為“私占”共享單車不是什么大事。合肥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近日對一起偷盜共享單車案件進行價格認定,最終認定的3229元涉案金額已經達到刑事案件標準。
 
  自今年1月份共享單車這一新生事物登陸省城合肥以來,這種健康低碳的交通方式已經成為我市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選和時尚。
 
  但與此同時,少數法制觀念和意識淡薄的市民(尤其是年輕人)對共享單車進行破壞、非法占用和盜用的刑事案件也不斷發生。
 
  6月份,合肥市價格認證中心對合肥新站警方提出的一輛被盜竊的摩拜共享單車進行價格認定。受理人員在與辦案機關經辦人員溝通過程中了解到,我市包河區價格認證中心也正在辦理一起對摩拜共享單車的價格認定。
 
  與包河區價格認證中心聯系,市、區兩級價格認定機構共同研究選定了價格認定方法,根據共享單車制造材料、工藝、專利技術和作為經營使用的特點,明確了共享單車的使用年限,又通過與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聯系,取得了摩拜共享單車加工制造的價格資料,按照統一標準計算了認定價格。
 
  根據以上認定方法,算出重新購置一輛單車需3396元,再考慮折舊因素,最終認定涉案金額為3229元。這一涉案金額屬于“數額較大”,已經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