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合肥市物價局、合肥市財政局發(fā)布《層轉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按規(guī)定核發(fā)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證書工本費,同時對16種不動產登記實行收費減免優(yōu)惠。
 
  通知明確,實行“房地一體”登記,即將現(xiàn)行房屋及其建設用地分別登記、兩次收取登記費,統(tǒng)一整合為一次登記、只收取一次登記費。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qū)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不動產登記,實行零費率。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按規(guī)定核發(fā)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證書工本費。
 
  同時對16種不動產登記實行收費減免優(yōu)惠。減半收取登記費包括不動產更正登記、異議登記;不動產權利人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等發(fā)生變更申請變更登記;同一權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動產申請變更登記等4種情形。
 
  免收登記費包括小微企業(yè)(含個體工商戶)申請不動產登記;申請與房屋配套的車庫、車位、儲藏室等登記,不單獨核發(fā)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因行政區(qū)劃調整導致不動產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農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申請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權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申請登記的;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國有農用地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等農業(yè)生產,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登記的;因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導致土地、房屋等確權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予以免收的等8種情形。
 
  只收取證書工本費,每本10元的包括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夫妻間不動產權利人變更,申請登記;因不動產權屬證書丟失、損壞等原因申請補發(fā)、換發(fā)證書的等4種情形。
 
  合肥市還專門明確,申請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個抵押物辦理一筆貸款,申請辦理抵押權登記的,按一件收費,如包含非住宅,按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收取。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