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將率先在安徽建成創業投資集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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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后,安徽將支持合肥、蕪湖等城市借鑒國內外“基金小鎮”發展經驗,率先在全省建成3個左右創業投資集聚區。
今后,安徽將支持合肥、蕪湖等城市借鑒國內外“基金小鎮”發展經驗,率先在全省建成3個左右創業投資集聚區。
鼓勵有實力的個人設立一人公司
創業投資主體是創業投資市場的核心要素,《實施意見》提出壯大創業投資機構隊伍。鼓勵各類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依法申請注冊公司型、合伙型創業投資企業。
支持省高新投基金等創業投資母基金做大做強;支持行業骨干企業、創業孵化器、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創業服務中心、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股權投資基金等相關機構參與創業投資;鼓勵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個人依法設立一人公司,從事創業投資活動。
依托建設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合肥國家金融綜合服務基地和蕪湖皖江金融中心的目標,支持合肥、蕪湖、蚌埠等市借鑒國內外“基金小鎮”發展經驗,完善政策扶持和個性化配套服務,積極吸引和集聚天使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及管理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等創業投資主體,率先在全省建成3個左右創業投資集聚區。
建立創業投資與政府項目對接機制,率先在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國家級高新區、國家級眾創空間等開放項目(企業)資源,帶動省內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多渠道搭建創業投資資源共享平臺。
研究制定創業投資容錯機制
創業投資具有高風險性,為了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安徽將制定鼓勵長期投資的政策措施。按照國家關于企業債券發行、引導基金扶持、政府項目對接、市場化退出等方面的總體安排,研究制定更加優惠、更加便利的政策和服務措施,推動專注于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的創業投資發展。
遵循種子期、初創期企業投資風險高的規律,研究制定符合安徽省實際的創業投資容錯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支持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專注于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的創業投資,給予貸款利率、業務費用等方面優惠。
研究設立省級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做大做強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市、縣政府和產業集中區、開發園區規范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和聚集放大作用,利用市場化手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推動建立全省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群。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杠桿作用。
信用記錄在創業投資領域全覆蓋
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良好的市場環境。為了防止金融風險發生,《實施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行業監管機制,優化市場準入環境,對不進行實業投資、助推投資泡沫及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創業投資企業,按照要求進行清查清退。
全省將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督促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和社會征信機構加強創業投資企業及管理企業、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實現創業投資領域信用記錄全覆蓋。加快建立創業投資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鼓勵有關社會組織探索建立守信紅名單制度,依法依規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同時,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主體及時注冊和運用商標,在市場競爭中培育更多自主品牌。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查處機制,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將企業行政處罰、黑名單等信息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并通過“信用安徽”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等公示。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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