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區城鄉低保標準提高至戶月人均614元 7月1日起執行
相關標簽: [!--togo.keyword--]
自2018年7月1日起,合肥市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戶月人均614元,各縣(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調整為戶月人均579元。這是繼合肥市區城鄉低保標準統籌后,各縣(市)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統籌。
此次調整城鄉低保標準后,合肥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未就業隨軍家屬、市級救助站受助人員、退役士兵分配期間生活費四個關聯項目隨之提高。
相關新聞
合肥社保繳費基數7月起調整
安徽省于7月1日起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省統計局部分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7927元/年(5660.58元/月)執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6981.74元和3396.35元(2017年度為15321元和3065元)。
相對于調整前,對于企業參保人員來說,個人每月最少要多繳納35元,最多要多繳納174元。相應地,每人每月劃入個人醫保賬戶的錢也要增加了,其中最多增加58元,最少的增加10元。而沒有工作單位的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也將相應調整。安徽省工傷保險費率將實現全省統一。
《安徽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暫行辦法》7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明確規定,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在全省范圍實現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的統一,并在此基礎上適當下調工傷保險費率。
《暫行辦法》規定,根據用人單位上一參保繳費年度支繳率情況,工傷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最高可上浮至150%,最低可下浮至50%。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