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嚴禁單方面提高房租 四部門聯合規范住房租賃市場
相關標簽: [!--togo.keyword--]
禁止租賃企業單方面提高租金、哄抬和操控租金、發布虛假廣告和虛假房源信息、利用金融資金惡性競爭搶占房源、違法違規開展“租房貸”等業務。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10日獲悉,合肥市房產局、物價局、工商局、金融辦日前聯合出臺該市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的文件,四部門將聯手加強合肥住房租賃市場的監管。 文件要求,出租人應與承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應采用由市房產局和市工商局聯合發布的《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企業自行擬定的合同必須參照示范文本,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條款,排除或者限制相對人權利,加重相對人責任,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租賃合同訂立后十五日內,租賃當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街(鎮),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各租賃企業應主動通過合肥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發布房源、錄入合同和登記備案。 同時,合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平臺嚴守法律底線,加強自律管理,堅持合規發展。同時,加強授信資質審核和風險管理,嚴禁與違法違規的租賃企業開展類似“租房貸”業務合作,不得以不實宣傳誤導金融消費者接受與其風險認知不相符合的服務。各租賃企業提供租房貸款服務的,應充分提示承租人責任與風險,由承租人自主選擇,不得強迫承租人選擇其指定的金融產品,不得將金融服務與其他服務捆綁等。 合肥明確,各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巡查,對上述亂象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處罰。企業違法違規將記入信用檔案、實施聯合懲戒、高限處罰、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涉及刑事犯罪的,將移送公安部門嚴懲。 住房租賃企業“禁令” ◆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隨意克扣押金; ◆不得哄抬、操控租金,惡意炒作租金上漲、制造市場恐慌; ◆不得發布虛假廣告和虛假房源信息; ◆不得利用金融機構等融資渠道獲取的資金惡性競爭搶占房源,以高于市場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搶占房源,通過提高租金誘導房東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等方式搶占房源; ◆不得以隱瞞、欺騙等方式誘導承租人簽訂租房貸款合同; ◆不得侵占或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不得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鎖眼、斷水斷電、辱罵騷擾、言語恐嚇等軟暴力行為驅逐承租人、強行收取各類費用; ◆不得擅自改造非居住類房屋用于出租居住,將地下室、陽臺、閣樓和儲藏間等用于出租居住。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