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停放充電有規范 老舊小區可增設或改建停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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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防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保護廣大業主人身財產安全,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設施規劃管理工作的通知》,嚴禁在走道、樓梯間、首層門廳內存放電動自行車和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嚴禁私拉亂接臨時電線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通知》指出,要完善小區電動自行車停車和充電設施。加強新建居住類建設工程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配套建設,未按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的,城鄉規劃部門不得辦理相關規劃核實手續,建設主管部門不予竣工備案。因地制宜、在適當位置劃定老舊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的停放區域或建設符合安全條件集中停放、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需求。納入整治改造的老舊小區按照實際需求,增設或改建電動自行車停車庫(棚)、完善充電設施。同時,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停車管理,加大巡查,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有亂停亂放、堵塞消防通道、亂拉電線的電動車主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勸、不集中停放的車主,應及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城市管理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報告。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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