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政部、公安部統一部署,省民政廳、公安廳聯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近日,省民政廳、公安廳印發《關于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的公告》,決定自2018年5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底,接受社會公眾對在省內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的投訴舉報。

 
  《公告》明確,非法社會組織主要有兩大類:一是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以及被撤銷登記后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組織,也包括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組織;二是未經登記、備案,擅自在安徽省境內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等境外非政府組織。
 
  《公告》強調,此次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重點打擊8類非法社會組織:一是利用“一帶一路”建設、“軍民融合”、“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等國家戰略名義騙錢斂財的非法社會組織;二是在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絡文化等宣傳文化領域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三是冠以“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四是假借國家機關下屬機構名義、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會組織;五是在教育領域針對青少年開展賽事高收費培訓、大肆斂財、破壞教育或藝術培訓市場秩序的非法社會組織;六是在衛生保健領域無執業許可、擅自開展行醫診療的非法社會組織;七是涉及資金量大、參與人數多的非法社會組織;八是其他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非法社會組織。
 
  《公告》明確,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和其他機構在參與某個社會組織活動以及開展合作時,可事先通過“中國社會組織網”或“中國社會組織”微信公眾號查驗該社會組織是否在民政部門合法登記注冊,是否具備合法身份。社會各界凡發現有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可向省民政廳或省公安廳進行舉報,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省民政廳、公安廳將依法對非法社會組織進行查處。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