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共資源交易 “誠信招牌”越擦越亮 扎牢信用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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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可謂是整個城市發展、創造的重要源頭之一,也是“合肥模式”下響當當的金字招牌。
2017年以來,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對4950多個項目、50000余家投標人進行了失信審核,對60多家企業依法提請評委會作出了不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的處理,起到了良好的社會示范效應。合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可謂是整個城市發展、創造的重要源頭之一,也是“合肥模式”下響當當的金字招牌。為了杜絕造假、不公正競爭等現象的產生,打造誠實守信的陽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制度先行營造誠信交易環境
2017年5月,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公布了2016年合肥市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156家預選承包商動態考評結果,其中130家合格,20家基本合格,6家不合格。該考核結果在市建委、市重點局網站同步發布,不合格的企業今后承接全市重點工程將受到嚴格監管和限制。
將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信用評價結果列入預選承包商綜合考核指標之一,對受到市公管局行政處罰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這既是對企業投標行為的動態考評,更是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系統工程中的一部分。把“誠信”作為入場券,是政府引導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誠信交易的重要信號,對于政府維護主體權益、規避風險工程具有重要意義。
在加強公共資源信用管理過程中,合肥始終堅持依法依規原則,注重信用制度頂層設計,著力創建涵括各主體、覆蓋全過程的考評體系,并通過制度規范的形式確保落于實處。
在地方性法規層面,《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嵌入了社會信用制度安排。在政府規章層面,《合肥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法》確立建立信用管理及披露制度。在一般制度層面,新修訂出臺了《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競爭主體不良行為處理辦法》,明確投標企業12種不良行為及處理標準;九部門聯合出臺了《合肥市招標投標違法案件聯動管理辦法》、以市政府名義頒發了《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履約反饋管理辦法》等文件,實現違法聯查、誠信聯建。
通過多年來不懈的努力,如今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已經建成了相對完備的信用管理制度體系,為信用建設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證,形成了“守信得益,失信受懲”的市場氛圍。
為公平交易扎起一道道防護“籬笆”
古人云“一諾千金”,如今在合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誠信承諾機制早已深入人心。通過實行標前、標中信用“雙承諾”制,投標企業和評標專家在投標前均要作出誠信承諾,近年來共有3萬余家投標企業和7000余名評標專家進行了書面承諾。企業如有虛假承諾,將取消中標資格或者不授予合同,并接受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
市公管局的負責人介紹,在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中,實現了從單純信用評價向交易信用行為與市場準入資格相銜接的轉變。將招投標全過程與企業信用評價相銜接,通過環環相扣,嚴肅查處不履約行為,來約束企業守信踐諾。其中重點是對交易活動中的弄虛作假、串通投標、無故放棄中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靠信用監督為公平交易扎起一道道堅實的“籬笆”。
依托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平臺,建立全市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不斷加強信用數據庫建設,建立涵蓋投標企業、評標專家、中介機構等交易市場主體的動態交易信息數據庫,入庫各類交易主體4.9萬家,記錄企業業績、信用狀況等各類信息近百萬條,信息采集量居全省各地市首位,并對外公開,隨時接受社會監督。
在投標過程中,將誠信狀況納入投標人資格評審內容,防止投標企業出現無序價格競爭,遏制圍標等行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對信用記分達到一定標準或者被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暫停投標資格的企業,不得參加政府投資項目投標。對投標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被工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及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被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企業中標后,信用監管依然會形影相隨。按照標后履約反饋制度,對不履行合同的企業進行約談,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依法標后履約巡查,對全市合同金額100萬元以上園林綠化項目、拆遷安置房(復建點)等在建重點項目、事關民生項目進行專項巡查,發現問題要限時整改,保障項目實施。
聯合懲戒展現良好社會效應
來看一份最新的數據,2017年以來,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累計對4950多個項目、50000余家投標人進行了失信審核,對60多家企業依法提請評委會作出了不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的處理,起到了良好的社會示范效應。
“讓守信人處處暢通,讓失信人處處受阻。”按照行為監管與信用監管相結合原則,合肥堅持將誠信管理統籌納入交易過程,不斷加強對重點領域信用聯建創新。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推進信用評價結果有效運用,推動企業在法律的約束下誠信經營。
以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為核心,合肥積極推動部門間信用信息共享互認,不斷建立健全以信用為核心的市場監管機制。為提升聯動打擊違規行為力度,出臺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移送案件罪名目錄及證據移送標準,在全國率先于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實行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兩法銜接”。同時,聯合市法院、檢察院、工商、稅務等部門,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行賄犯罪人等失信主體開展聯動懲戒。
創新加強區域信用信息聯建,推進跨地區信用信息應用。率先與省內銅陵、六安、蕪湖、阜陽、滁州等市協同推進信用共享,破解城市間壁壘。將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機構、行業行政管理部門的不良行為記錄、限制投標行政處罰等信息一并錄入數據庫。此外,積極探索跨地區信用交流合作,牽頭建立與廣州、長江中游四省會城市的招投標誠信體系合作和共享機制,推動建立“一地受罰,處處受制”的失信懲戒機制。
為了讓公共資源交易始終能在陽光下進行,全市大力推行“商務+技術+信用”評標體系,在交通、水利項目中,將信用評價結果設置為評審指標,對信用評價好的企業予以技術標加分、商務標折價的優惠,激勵投標企業依法履約、誠信交易。同時,廣泛使用信用記錄,對法院、檢察院、工商、稅務、財政五大系統產生的失信人均進行了中標限制。
在合肥招投標市場,不少企業感嘆真正做到了“不找市長找市場、不找關系找平臺”。通過推進交易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維護了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市場環境,促進了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的持續繁榮,在國內同行業中始終保持領先地位,也保障了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平穩較快發展。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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