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 未滿16周歲兒童今后不得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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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前期排查,合肥現有農村留守兒童20943名,這2萬余名農村留守兒童將被搭建起“關愛之網”。3月27日,記者從合肥市政府第83次常務會上獲悉,《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獲得原則性通過。合肥市市長凌云強調,隨著城鎮化發展,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成為發展中的重要社會問題,出臺實施意見很有必要。要形成家庭、政府、教育、群團組織共同關懷留守兒童的強大合力,編織關懷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之網”,保障孩子健康成長。>>>推薦閱讀:合肥今年將實行40項民生工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首次納入
不滿16周歲的兒童不得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
合肥市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主體責任在家庭,父母應當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關愛義務。
外出務工時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
同時,父母外出務工后,也要與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聯系、多見面,及時了解掌握他們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
中小學要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
教育部門和學校成為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第二道網。教育部門要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支持和指導中小學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及早發現并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
中小學校要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利用電話、家訪、家長會等方式加強與家長、受委托監護人的溝通交流,了解農村留守兒童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監護人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學習情況,提升監護人責任意識和教育管理能力。
學校還要及時了解無故曠課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依托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幫助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加強與父母的情感聯系和親情交流。
發現留守兒童遭受傷害第一時間要向公安機關報告
合肥市將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機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內留守兒童建立翔實完備的信息臺賬,實行一人一檔案,分類動態管理,每季度進行核查,及時予以更新。
一旦學校等單位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應及時報告當地鄉鎮政府(街道)。
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故意傷害或不法侵害或失蹤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在第一時間收集侵害類型、案情經過、嚴重程度等具體線索,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負有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其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嚴肅追責。其他公民、社會組織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
留守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時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實施保護;屬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傷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為,實施保護。最高可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超6個月不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或被“削權”
對排查、走訪中發現存在風險隱患的農村留守兒童,在各方幫助下,還會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等進行調查評估,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
對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
對于監護人將農村留守兒童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狀態導致其面臨危險且經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監護職責6個月以上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無著的,或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導致其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的,很可能會被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同時落實政府救助兜底保障責任。對監護責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被虐待、流浪乞討等兒童,及時將其納入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給予救助;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留守困境兒童家庭按程序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未成年子女開放
合肥市還為農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幫扶支持,堅持標本兼治,逐步減少農村兒童留守現象。
其中,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寫入了本次《實施意見》,同時有序推進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及其家屬落戶。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要納入保障范圍,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滿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未成年子女開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農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全面消除隨遷子女就學障礙,保障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同等待遇。完善和落實好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在輸入地參加中考、高考政策。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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