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高考方案出爐 統考科目: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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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安徽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模式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繼續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及投檔辦法。合并普通文理科本科二批、本科三批。
4月20日,安徽省教育廳印發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今年安徽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模式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繼續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及投檔辦法。合并普通文理科本科二批、本科三批。
招生考試:
3+文科、理科綜合
據了解,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模式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其中統考科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指語文、數學和外語三個科目,其中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學科;“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科。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為6月7日、8日。
語文、數學(文、理)、外語(含聽力)各科滿分為150分,綜合科目滿分為300分,文化課總分的滿分值為750分。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成績復核范圍為主觀題部分的錯統、漏統、漏改。
志愿設置及志愿填報:
繼續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合并本科二批、三批
今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繼續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及投檔辦法,并采取網上志愿填報的方式。
自2017年起,合并普通文理科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文理科錄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專科)批,共5個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為軍事(含國防生)、公安(含公安現役)、免費師范、免費醫學定向和其他共5類,軍事(含國防生)、免費師范和免費醫學定向類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六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從志愿,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免費醫學定向不設院校服從和專業服從志愿)。該批次公安、其他類設1個院校志愿,4個專業及專業服從志愿。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選報一類。在上述5類之后,本科提前批還單設若干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批次,分別為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
本科第一批和高職(專科)批的“平行志愿”均包含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的“平行志愿”包含十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和高職(專科)批的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高職(專科)提前批分為直招士官、免費醫學定向、公安和其他共4類,直招士官、免費醫學定向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直招士官設專業服從);公安和其他類設1個院校志愿,4個專業及專業服從志愿。考生的高職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選報一類。
“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的計劃及院校追加的計劃,面向批次線上未錄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時,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也可以據此計劃填報“降分征集志愿”,作為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院校降分投檔的備檔。“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職批設院校服從志愿),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免費醫學定向不設專業服從)。“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及專業按考生填報的“降分征集志愿”進行逐分降分投檔。
文理科特殊類招生的志愿設置
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設1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設1個院校志愿及1個專業志愿;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分別設六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藝術類志愿設置
第一批,校考本科專業,所含院校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執行的部分院校(專業)、985和211省外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本科專業;第三批,校考本科專業,所含院校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專科專業;第五批,使用校考專業成績的專科專業。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設1個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面向達線合格考生征集志愿。該批次征集志愿設1個院校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實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的計劃,將面向未被錄取的批次線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設4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體育類志愿設置
體育類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高職(專科)院校。體育類兩個批次的“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設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網上志愿填報時間:文理科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高職(專科)提前批和藝術、體育類各批次院校為6月26至27日;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批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職(專科)批為7月3至5日。
招生錄取
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根據當年高校在安徽省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按適當比例確定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最低文化控制線不得低于本科二批、三批合并批次前的相應要求。
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應屆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每科目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綜合素質評價每個方面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以上院校錄取。社會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鼓勵社會考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藝術、體育類及特殊類型招生的應屆考生必須參加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但錄取時可以不設置等級要求。在已投檔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層次高的考生。
高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高校和省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考生可通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和安徽教育網以及高校所提供的途徑查詢和確認本人的錄取結果。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高考政策加分及優先錄取
2017年安徽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廳等5廳局印發的《安徽省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執行,具體項目及分值(同時符合有關情形的考生,投檔時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如下:
全國性加分項目4項:即烈士子女(1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業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20分)。
地方性加分項目2項:即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5分),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5分)。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取得以下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考生,仍具有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為5分。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包括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體育特長生政策加分項目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包括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包括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限獲市級以上表彰見義勇為者。
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具體情形如下: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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