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被執行人劉某某來到宿松縣法院找到執行法官,要求主動還款,原因是“受不了失信彩鈴,還影響到自己的生意”。據悉,劉某某是宿松縣法院失信彩鈴的首批“用戶”。

  據了解,因劉某某欠款20150元未還,于今年6月26日被債主李某申請強制執行,宿松縣法院受理了此案。其間,執行法官多次通知劉某某履行義務,但其不予理會。鑒于此,宿松法院將被執行人劉某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納入第一批失信彩鈴人員名單。

  就這樣,只要有人給劉某某打電話,就會聽到“彩鈴”提示機主是“老賴”。而劉某某給別人打電話時,彩鈴也會提醒他已成“老賴”,要盡快履行義務。

  一星期后,劉某某因不堪忍受失信彩鈴的“折磨”,外加業務受影響,遂主動聯系申請人取得對方諒解。最終,劉某某于10月19日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并先行還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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