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政策解讀
 
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緣由
 
目前,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期,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持生命至上,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我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省內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開學。
 
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確定的主要考慮
 
企業復工時間確定為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學校延期至2月17日24時后開學,主要考慮三個方面因素。一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最長潛伏期為14天。據調查統計,來自重點疫區的人員,絕大多數進入我省的時間在1月23日之前,至2月6日24時已有14天,在這個時間點上再順延3天,更有利于判定疫情走勢,把握防控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二是學校人員更加多元、密集,對學校開學的時間作了更加慎重的研判。三是安徽是長三角地區成員,我省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與上海、江蘇、浙江保持了區域協同性。
 
統籌好延遲復工開學與城鄉運行、防疫需要的關系
 
通過延遲復工和開學有效減少人員聚集,在阻斷疫情傳播的同時,還必須保障城鄉運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需要,《通知》還規定,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熱、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這些行業的很多單位、企業節日期間也一直在有序有效運行中。
 
強化措施保障復工人員和學校師生健康安全
 
為保障復工人員和學校師生健康安全,《通知》要求,對確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省的人員,要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所在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必須按照規定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確保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工作責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確保社會平穩有序。《通知》下發后,省政府將加強督查檢查,督促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落實責任、細化措施,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細落實,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責任編輯: 淝南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