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違進行時|拆存量違建 控新增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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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是一項艱巨而又必須打贏的“硬仗”。無論是存量違建,還是新增違建,合肥城管都堅決做到嚴防嚴查嚴拆,不留拆違死角! 近期, 哪些違法建設被城管部門依法拆除, 一起來看看~ 拆除居民區內違建 近日,瑤海區城管局紅光街道城管中隊對付業隊生活區47棟一戶業主私自在平房樓頂加蓋的簡易棚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60平方米。 拆違前,城管隊員多次上門與當事人溝通,耐心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過城管隊員的努力,當事人同意拆除簡易棚。在拆除現場,鋼北社區工作人員與城管隊員疏散房屋四周群眾,確保現場秩序,經過兩個小時的作業,該處違建被完全拆除。
10月19日上午,大興城管中隊對大興鎮東崗小區內3處占用公共區域的違建花園進行助拆,拆除面積約150平方米。
拆除經營性違建 10月19日,包公街道城市管理部對南一環路方圓居小區內違法建設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50平方米。 據悉,該違建系小區開發商在規劃驗收后擅自搭建,未取得規劃許可證,現被出租作為倉庫使用。前期,城管隊員聯合社區多次約談當事方,闡明法條規定和拒不拆除的后果,最終做通了對方的思想工作。目前,該處違建已拆除完畢,拆違后空地預計后期將作為公共停車位使用。
近日,常青街道城市管理部對徽州大道與南二環交口和行出租車公司內一處兩層12間彩鋼瓦磚混結構辦公樓及三間鋼質結構廠房面積共約6500平方米的違建進行協助拆除。
10月19日接群眾反映,肥西縣上派鎮南郢小區門口有人在停車位上違法建設鐵皮棚。肥西縣城管局執法隊員快速反應,第一時間前往現場。 據了解,該鐵皮棚是南郢小區門口的商戶擅自占用停車位建設用于堆放經營用品,未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執法隊員現場聯系了當事人,耐心細致地講解相關法律法規。當事人認識到自己違建行為的危害性,當即表示會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工作。
▲違建鐵皮棚拆除前 ▲違建鐵皮棚拆除中 ▲違建鐵皮棚拆除后
10月19日,廬陽區逍遙津街道城市管理部對花園街與淮河路交口西南角由合肥大廈管理所管理的5間聯排違建商鋪進行依法拆除,拆除面積約300平方米。
10月19日-20日,在合肥包河區壹街“存活”了12年的違建門面房被徹底拆除,累計拆除面積約400平方米。 壹街位于馬鞍山路與淝河路之間路段,原先用途是消防安全通道,后來物業私自在兩側建設了磚混結構房,對外出租給各類餐飲商戶,導致原本并不寬敞的道路越來越窄。包河城管前往現場勘察,在多次上門聯系物業做其思想溝通工作向其宣傳解釋相關法律法規后,物業從剛開始的抵觸態度轉變為理解與支持。目前,違建門面房已被拆除完畢,街巷市容環境恢復如初。
拆除歷史遺留違建 10月19日,蜀山區城管部門對新莊路通和三期城中村地塊一處歷史遺留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除。
10月12日,廬江縣廬城鎮城管大隊五中隊對兆河路與周瑜大道交口東北側一處違規占道集裝箱房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200平方米。 據了解,該集裝箱房是某建筑公司建設道路工程項目遺留下來的工棚,工程竣工后一直未拆除。中隊在排查后及時聯系該項目負責人,告知其違法占用道路的危害性,并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其限期自行拆除。拆除時,中隊組織人員協助其搬出集裝箱內存放的物品,歷經2天將遺留工棚拆除完畢。 ▲違建工棚拆除前 ▲違建工棚拆除中 ▲違建工棚拆除后
拆除新增違建 近日,肥東縣元疃鎮城管執法中隊依法對楊祠社區某生態園內兩處正在違建的假山進行拆除,總面積約40平方米。 據悉,國土巡查人員在巡查時發現該生態園內有工人正在搭建假山。經調查,當事人無法提供規劃報建相關的審批手續,巡查人員立即責令當事人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并恢復原樣,但當事人拒不整改。對此,元疃鎮啟動在建違法建設快速查處機制,歷時兩天將新增違建假山拆除完畢。
10月21日上午,南七街道城市管理部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維也納森林花園小區某棟別墅業主在小區景觀河道違法建設,面積約220平方米。執法人員隨即告知當事人此行為屬于違法建設,并現場對違建實施了拆除。 責任編輯: 許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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