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12月1日《合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施行,今后,市民“扔垃圾”不再是一件隨意的事。《條例》的施行,會給市民生活帶來什么影響?產生哪些新變化?市民不分類會被罰嗎?在試點小區,居民是否適應?

[探訪]

居民垃圾“一包扔”現象改變

“您這袋垃圾分得不錯,井井有條”“對,牛奶盒是可回收物”……11月30日早晨8點半,在方興社區徽鹽世紀廣場小區的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垃圾分類志愿服務者張姍姍在桶邊,一邊查看居民的垃圾袋,一邊引導大家分類投放。

從10月31日起,徽鹽世紀廣場小區開始實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每天6:00—9:00和18:00—21:00兩個時間段,為垃圾投放時間。

記者走近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志愿者和保潔員在設置了“紅灰藍綠”四種顏色的垃圾桶邊檢查和引導居民正確分投。

居民黃女士拎著兩袋垃圾走了過來,分別投在廚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記者觀察一段時間發現,居民們的垃圾分類意識較好,會將不同垃圾分裝成幾袋,以往“一包扔”的現象不見了,但還會出現一些“錯投”、“錯分”現象。

方興社區城管部副部長劉東云說,今年選定方興社區作為包河區垃圾分類撤桶并點定時定點投放示范片區,目前文一名門湖語和徽鹽世紀廣場兩個小區全面實行,兩小區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100%,投放準確率達到85%以上。

[變化]

變化一:撤桶并點

樓下的垃圾桶將逐步“消失”

這段時間,廬陽區警泰苑小區的居民會發現小區里的垃圾桶數量減少了,原先散落在各個樓棟下面的垃圾桶被放置在了集中投放點。

“撤桶并點”這是合肥開展垃圾分類的一項重要舉措。記者從廬陽區城管局獲悉,該區全部764處居民小區內正在全面實施“撤桶并點”工作,上萬處垃圾投放點經過摸排、篩選、壓縮后,選址設置了902處垃圾集中投放點。每處點位均設置四個分類垃圾容器,并安排專人督導、協助居民進行細致分類。

在經過全面摸排后,該區實施“撤桶并點”工作,按照300至500戶集中設置1處投放點的思路,在居民出入小區的路段上合理設置垃圾集中投放點,方便市民投放,方便集中管理。

不僅僅是廬陽區,當前“撤桶并點”工作正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目前各區都在推進垃圾分類工作,要求各小區垃圾桶要有正確的垃圾分類標識,營造濃厚的垃圾分類宣傳氛圍。”合肥市城管局環境衛生管理處處長夏澤義說,按照計劃,全市將建設小區標準化垃圾定點集中投放點,分期分批分類建設,到年底前覆蓋全市1/3的小區,預計2021年春節前建成4000多座。

變化二:定時投放

每天設置兩個投放時間段

隨著“撤桶并點”工作的開展,將為合肥垃圾分類工作打開新的格局,下一步“定時投放”模式將逐步覆蓋。

“以廬陽區為例,之前全區有10000多個垃圾投放點,如今保留了900多個,集中投放便于開展桶邊值守,督導市民開展垃圾分類。”夏澤義說,集中投放點建成后將配備垃圾分類指導員和志愿者,加強對垃圾投放點的桶邊值守和宣傳指導,逐步引導市民適應并接受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記者了解到,從去年7月合肥開啟了“定時定點”垃圾分類投放模式,廬陽區逍遙津街道市政府宿舍小區成為全市首個試點小區。居民在每天6:30—8:30、17:30—19:30兩個時間段,統一將垃圾投放到投放點,志愿者會對居民分類的垃圾進行檢查和引導。在非定時投放時間段內,志愿者在小區內巡邏,防止居民隨處丟棄垃圾,保障分類和投放工作開展。

如果市民錯過投放時間怎么辦?“居民與物業協商后,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誤時投放點’,方便一些作息時間不規律的市民投放。”夏澤義表示。

變化三:桶邊值守

即將出臺一系列配套細則

隨著《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的實施,當前合肥正在建立健全政策法規等各項保障體系,出臺一系列的配套細則。

夏澤義介紹,城管部門正在起草《合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送審稿)》,在該《細則》中對配置“桶邊值守員”有了具體規定:每個社區(網格)至少配置1名生活垃圾分類專管員;小區按每300—500戶配置指導員和志愿者各2名。

《細則》還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設施建設主體和措施;待開發建設的地塊和未交付產權小區,垃圾分類投放點納入規劃,并將投放點的竣工驗收納入到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中環衛設施竣工驗收環節;正在改造的小區,分類集中投入點作為改造內容納入建設成本;現有小區,分類集中投入點建設由各區政府組織實施,對列入2020年、2021年建設計劃的投放點市財政按一定比例對區級予以獎補。

[解惑]:

1.如何處罰?

勸導為主,屢勸無效才會罰款

從12月1日起,隨著《合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正式實施,如果市民隨意亂扔垃圾不僅是違法,而且還將面臨處罰。

記者獲悉,《條例》對不符合分類規定的行為做出了相應“約束”。其中,《條例》規定,“違反條例相關規定,未將生活垃圾投放至規定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是不是一旦垃圾沒分類,就會被罰?‘情況嚴重’又是如何認定?”合肥市城管局環管處處長夏澤義對此表示,“處罰不是目的!”

“對于首次不按規定分類的市民,會以勸導為主。多次未分類者,會責令其改正。屢次勸導但依然不改正,屬于情節嚴重情況才會進行罰款。”夏澤義說。

同時,《條例》也規定可以“拒收”情況。比如投放人不分揀的,管理責任人可以拒絕其投放;管理責任人不分揀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可以拒絕接收等。

2.分類難不難?

分類不復雜,需改變“一包扔”習慣

隨著《合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實施,合肥正式進入強制實行垃圾分類階段,而去年上海實施垃圾分類,一度成為微博熱搜話題,在社交網站頻出上海人被“逼瘋”的段子和調侃。

“垃圾分類并不難,合肥提倡四分法是屬于‘粗分法’,分類操作不復雜。”合肥市城管局環管處處長夏澤義說,長期以來,市民習慣了垃圾“一包扔”,實行垃圾分類是對市民生活習慣的一種改變,希望廣大市民能從“要我分”變成“我要分”,養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類習慣。

相關新聞

規建5處餐廚和廚余垃圾處理廠

在前端推進分類集中投放點建設之時,合肥在中端、后端設施建設方面全面發力,堅持一分到底,嚴防前分后混,打造垃圾分類全鏈條管理。

夏澤義介紹,垃圾分類實行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為適應垃圾干濕分離新形勢新要求,計劃改造提升6座垃圾中轉站,另選址新建3座,并增設廚余專位、改造卸料槽、配備廚余垃圾罐體等。

在垃圾分類后端分類處理方面,合肥將提升對廚余垃圾的處理能力。當前,市規委會研究通過《合肥市餐飲及廚余垃圾、裝修及大件垃圾處理設施規劃選址方案》,在全市規劃選址5處餐廚和廚余垃圾處理廠,到2025年餐廚垃圾處理能力1100噸/日,廚余垃圾處理能力1700噸/日。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蔣瑜香 通訊員 毛嫻靜 陶清陽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