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醉駕、發生交通事故后還出手傷人。在肥東打工的一名男子在喝了3次酒后,仗著自己會開車,在沒有取得駕照的情況下開車回家,與他人發生碰撞后,還一度出手傷人。

 

  9月25日凌晨4時許,肥東警方接到報警稱,在臨泉東路小區門口發生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肥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馬上趕赴現場處理。

 

  民警到場后發現,這是一起輕微的交通事故,事故原因很快查明,王某在倒車時沒有注意到后方車輛,導致兩車相撞。不過,兩名司機卻因此發生沖突。

 

  后車司機走近前車司機王某旁邊時,明顯聞到一股酒味。說“你喝酒了還開車,你看把我車撞的,你喝酒了也走不了保險,賠我點錢就算了吧。”然而因賠償金額雙方沒談妥,王某趁著酒勁便動起手來。

 

  民警到場后,對王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讓人大吃一驚,王某體內的酒精濃度高達211mg/100ml,屬于嚴重醉駕。進一步調查發現,張某還是無證駕駛。

 

  經調查,王某系外地人,一家人在肥東打工。頭天晚上系中秋節,王某和家人在聚餐飲酒后,凌晨時分又被朋友叫到了KTV繼續飲酒唱歌。走出KTV后,王某和朋友又在露天大排擋吃燒烤,再次飲酒。結束后,王某仗著自己會開車,便開著一位朋友的車回家。

 

  目前,張某已被肥東交警部門控制,涉嫌故意傷害一案轄區派出所也在調查處理中。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