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藥監局: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 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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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信息,安徽省食藥監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安徽省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規定》,鼓勵公眾積極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最高將給予50萬元獎勵。
本規定適用于全省縣級以上食藥監管部門對社會公眾舉報屬于其監管職責范圍內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劑)、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犯罪行為或者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并立案查處后,根據舉報人的意愿,予以相應物質獎勵的行為。
舉報下列違法行為予獎勵
規定明確,舉報下列違法行為的予以獎勵: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安全方面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其他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定需要予以獎勵的。
舉報獎勵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和具體的違法事實或者違法犯罪線索;舉報內容事先未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掌握的;舉報情況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立案調查,查證屬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并作出刑事判決的;同一舉報事項未獲得其他部門獎勵的。因當事人逃逸或其他原因無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可以依據案件終結調查報告所描述的案件性質、危害程度、貨值金額等核定獎勵金額,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下列情形之一均不獎勵
規定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本規定獎勵范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工作人員或者依照食品藥品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負有法定監督、發現、報告違法行為義務人員的舉報;假冒偽劣產品的被假冒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利害關系人的舉報;對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產品質量安全且不會對公眾造成誤導的瑕疵的舉報;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
最高獎勵金額50萬元
根據規定,舉報獎勵標準按照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獎勵等級等因素綜合計算獎勵金額,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舉報獎勵分三個等級,一級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4%—6%(含)給予獎勵,最低2000元;二級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2%—4%(含)給予獎勵,最低1000元;三級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1%—2%(含)給予獎勵,最低200元。
違法行為不涉及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但舉報內容屬實,可視情形給予200—2000元獎勵;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內部人員舉報的,可按照上述標準加倍計算獎勵金額。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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