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發布新版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規則 設備平臺超標計入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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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建筑主體外墻以內的窗不算飄窗,要計算全部建筑面積;層高小于2.20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計入面積……日前,市房產局印發《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規則》,進一步統一全市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標準,保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據悉,該規則是在原《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補充規定》基礎上制定的,市民買房時可進行參照。
根據層高計算夾層建筑面積
現實中通常理解的躍層,為由戶室內部樓梯到達上一層。但隨著建筑行業的發展,出現了由戶室內部樓梯到達下一層。過去《房產測量規范》和《補充規定》對此類情況面積計算無明確規定。在“特殊情形的房屋面積計算和要求”章節中,《規則》在新增條款中明確,僅通過戶室內部樓梯到達其他層(包含樓上樓下)的,該戶室與其他層的建筑空間按躍層處理。
近些年測繪中發現,房屋內部中出現了類似夾層、插層、技術層(例如電影院兩側的局部看臺)。結合規范和合肥市房產測繪實際情況,《規則》提出,位于房屋內的類似夾層、插層、技術層,有樓梯等交通部位直接通達的,有維護結構的,層高達到2.20米以上 (含2.20米)的或凈高在2.10米以上(含2.10米)的永久性建筑部位,按規定計算建筑面積,否則不計算建筑面積。
此外,由于無柱走廊與樓電梯前室直接相通的建筑部位在早期較少出現,但是近幾年的測繪中,這種情況出現較多。此次明確提出,無柱走廊與樓電梯前室直接相通的建筑部位視為無柱走廊的延伸,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計算一半建筑面積。
地下室層高小于2.20米不計入面積
對于飄窗的界定,《規則》明確,其是與房屋室內相連通,為房間采光、美化造型而設置的突出建筑主體外墻的窗。位于建筑主體外墻以內的窗不是飄窗,作為房間計算全部建筑面積。
購房時,開發商常把設備平臺當“贈送面積”。《規則》提出,設備平臺是指供空調外機、熱水機組等設備擱置、檢修,且與建筑內部空間及陽臺空間無出入口連通的對外敞開的室外空間。當每套住宅用于放置集中設備平臺的結構外檐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4.0平方米,不計算建筑面積;當每套住宅用于放置集中設備平臺的結構外檐水平投影面積大于4.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全部建筑面積。
此外,《規則》還明確了不計算建筑面積的范圍,如層高小于2.20米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層高小于2.20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房屋的天面、挑臺、天面上的花園、泳池等。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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