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將開展機動車排氣移動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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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印發《合肥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根據方案,到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監測數據系統互聯互通,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初步建成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合肥市將開展機動車排氣移動監測
屆時,合肥市環保局將會同市直有關部門、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合肥市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建設涵蓋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生態六大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客觀、準確、及時反映合肥市環境質量狀況。對市民來說,重點是空氣環境質量監測、水環境質量監測和聲環境監測。
空氣環境質量監測方面,建成21個能監測不少于6項基本指標(PM2.5、PM10、SO2、NO2、CO、O3)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點位,由國控(10個)、省控(5個)、市控(6個)點位組成的環境空氣監測網,覆蓋各縣(市)區、開發區,并根據合肥市環境管理工作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市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點位。
10個國控點和目前的相同,分別代表清潔對照區、居民區、商業區、交通區和混合區的城區大氣功能區屬性。5個省控點分別是: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巢湖市各1個。6個市控點分別是:肥東縣1個、長豐縣1個、巢湖市3個、新高新站區1個。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市將開展區域空氣VOCs自動監測試點工作,在工業園區建設空氣VOCs自動監測點。開展建筑施工場地揚塵監測試點。開展機動車排氣移動監測。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在主要公路、港口、碼頭等區域布設交通運輸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
城市軌道交通工地等沿線將試點噪聲監測
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覆蓋全市主要河流、湖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建成基本覆蓋全市所有河長制考核點位或重要監測斷面的地表水環境自動監測網絡體系。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在水功能區、重要漁業水域及地下水等區域布設監測點位。
聲環境監測點位在全市布設464個,其中區域聲環境質量監測點位369個,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點位80個,城市各類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監測點位15個。根據城市發展狀況,適時優化、調整、增加城市聲環境監測點位,建成較為完善的聲環境監測網絡。交通噪聲及功能區監測會逐步采用自動監測代替手工監測。
合肥市還將在市區開展車載噪聲自動監測試點。在城市軌道交通沿線、鐵路沿線等開展振動監測試點。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在城市軌道交通沿線、鐵路沿線、建筑施工場地、大型機場等區域開展噪聲監測試點工作。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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