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民族工作的主題是什么?

  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2.近年開展的什么活動是加強民族團結、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好形式?

  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3.什么是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六進”?

  進機關、企業、社區、鄉鎮、學校、寺廟。

  4.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什么?

  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5.如何做好黨的宗教工作,把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好?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做好黨的宗教工作,把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好,關鍵是要在“導”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準,做到“導”之有方、“導”之有力、“導”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動權。

  6.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必須在政治上自覺認同、在文化上自覺融合、在社會上自覺適應,與社會發展同步、與時代進步同頻,成為社會建設的和諧因素和國家建設的積極力量。

  7.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要做到哪“四個必須”?

  必須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必須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須辯證看待宗教的社會作用,必須重視發揮宗教界人士作用。

  8.處理宗教問題的20字原則是什么?

  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

  9.加強宗教界人才隊伍建設應當堅持的標準是什么?

  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關鍵時起作用。

  10.戒牒與佛教教職人員證書是什么關系?

  戒牒是漢傳佛教僧人圓具三壇大戒的證明;佛教教職人員證書是漢傳佛教比丘、比丘尼經本宗教的宗教團體認定,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取得佛教教職人員資格的證明;圓具三壇大戒并獲頒戒牒,是佛教僧人取得漢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的前提和必要條件。

  11.什么是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與佛教、基督教并稱為世界三大宗教。7世紀初興起于阿拉伯半島,由麥加古萊氏部落的穆罕默德創立。“伊斯蘭”系阿拉伯語的音譯,原義是“和平”“順從”。信仰伊斯蘭教的人被稱為“穆斯林”,信奉經典是《古蘭經》。伊斯蘭教的三大圣地分別是麥加、麥地那和耶路撒冷。伊斯蘭教三大傳統節日分別是開齋節、古爾邦節和圣紀節。清真寺是穆斯林舉行禮拜、進行宗教教育和宣教活動的場所,又稱“禮拜寺”。

  12.伊斯蘭教教義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伊斯蘭教教義的核心內容,簡言之,就是安拉是唯一的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中國內地穆斯林將安拉意譯為真主,新疆維吾爾等民族稱為胡達)。

  13.穆斯林為什么不吃豬肉?

  《古蘭經》昭訓穆斯林:“他只禁戒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動物。”所以,不吃豬肉是一項伊斯蘭教的戒規、禁令。

  14.為什么不能把伊斯蘭教稱為回教?

  伊斯蘭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是一種國際性的宗教,伊斯蘭教這個名稱也是國際間通用的名稱。在我國,信仰伊斯蘭教的除了回族外,還有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烏茲別克族、塔吉克族、塔塔爾族、柯爾克孜族、東鄉族、薩拉族、保安族等九個民族,共約2000萬人,因此,對于伊斯蘭教不能使用“回教”這個名稱,應該稱為“伊斯蘭教”。

  15.何謂“清真”?

  阿拉伯語原意為“合法的”,指符合伊斯蘭教教規教義的,包括生活準則、制度規范等各個方面的內涵。伊斯蘭教在我國古稱“清真教”,回族穆斯林也稱為“清真回回”,伊斯蘭教五功之首叫“清真言”,禮拜場所叫“清真寺”。

  16.什么是天主教?

  天主教(Catholicism)是基督教(Christianity)的三大派別之一,亦稱公教、羅馬公教、羅馬天主教。天主教的經典是《圣經》。天主教內稱教會的節慶和紀念日為瞻禮。天主教最重要的節日有四大瞻禮,即:耶穌復活瞻禮,又稱復活節;圣神降臨瞻禮;圣母升天瞻禮;耶穌圣誕瞻禮,即圣誕節。1957年,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成立。同年開始,中國天主教實行了自選自圣主教,使長期以來為國外勢力操縱的中國天主教成為中國天主教界自辦的宗教事業。1980年,中國天主教教務委員會和中國天主教主教團在北京成立,中國天主教獨立自主、自辦教會事業向前推進。全國性天主教團體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和中國天主教主教團,簡稱“一會一團”。

  17.我國天主教民主辦教原則是什么?

  一是中國天主教的內部事務由中國天主教會自主管理,不受外國勢力支配,也就是中國天主教實行獨立自主自辦教會;二是教會的重大事務由教務組織和愛國會、神職人員和教友共同協商決定,在教會事務方面實行集體領導、民主管理、相互協商、共同決策。

  18.什么是基督教?

  世界基督教包括羅馬公教(我國通稱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又稱基督教)。基督教是世界上傳播最廣,信徒人數最多,影響最大的宗教。基督教與佛教、伊斯蘭教并稱為世界三大宗教。新教在我國被稱為基督教(或謂耶穌教)。基督教的經典是《圣經》,也稱《新舊約全書》,其中《新約圣經》與天主教完全相同。《舊約》39卷,比天主教的《舊約》少7卷。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圣經》采用不同的譯本,譯法差別較大。基督教重要節日有圣誕節、復活節、受難節、圣靈降臨節(亦稱五旬節)、感恩節。

  19.我國基督教“三自”原則是什么?

  1954年,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成立。1980年,中國基督教協會宣告成立。中國基督教堅持中國化方向,就是堅持按“三自”方針辦好教會。“三自”指的是自治、自養、自傳。自治,指教會內部事務獨立于國外宗教團體之外;自養,指教會的經濟事務獨立于國外政府財政和國外宗教團體之外;自傳,指完全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傳教和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負責解釋教義。

  20.宗教活動場所是怎樣分類的?

  宗教活動場所包括寺觀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簡稱寺觀教堂。其中,寺院包括佛教寺、廟、宮、庵、禪院等;宮觀包括道教的宮、觀、祠、廟、府、洞等;清真寺,即伊斯蘭教信徒進行集體宗教活動的場所;教堂,即天主教、基督教信徒進行集體宗教活動的場所。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主要是指除寺觀教堂以外,供信教公民經常進行集體宗教活動的固定活動場所。與寺觀教堂相比,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規模一般較小,參加宗教活動的信徒較少,有些不像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那樣具有符合本宗教規制的完整建筑,只是在一般的房屋中進行活動。

  21.什么是民間信仰活動場所?

  指群眾因崇拜神祗、祈福禳災而建設的,進行民間信仰活動的各類廟庵,但不包括文廟、宗族祠堂。民間信仰活動場所不得常住宗教教職人員、不得請宗教教職人員主持民間信仰活動;不得設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獻、開展宗教活動。

  22.什么是正常的宗教活動?

  正常的宗教活動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宗教活動要在法律、法規、規章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二是宗教活動要嚴格按照宗教教義、教規和傳統宗教習慣開展。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以及信教公民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范圍內,按照各宗教的教義、教規和傳統習慣,在宗教活動場所進行的拜佛、誦經、燒香、禮拜、祈禱、講經、講道、彌撒、受洗、受戒、封齋、終傅、追思等活動,都屬于正常的宗教活動。

  23.什么是信教公民集體宗教活動?

  按照宗教習慣,信教公民可以在自己家里過宗教生活,如祈禱、誦經、禮拜、封齋等,這屬于個人宗教活動。信教公民的集體宗教活動,一般應當在宗教活動場所內舉行,由宗教活動場所、宗教團體或者宗教院校組織,由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定的其他人員主持,按照教義教規進行。

  24.宗教教職人員是怎樣界定的?

  宗教教職人員是指各宗教專門從事教務活動的人員。宗教教職人員的范圍,由各全國性宗教團體依本宗教的教義教規并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根據各全國性宗教團體制定的教職人員認定辦法,宗教教職人員一般具體指:漢傳佛教的比丘、比丘尼,藏傳佛教的僧人(含活佛),南傳佛教的比庫(都、法、召章)、帕希提(吳巴賽)、帕薩米、帕祜巴、帕松列、帕松列尚卡拉扎;道教的全真派和正一派道士;伊斯蘭教的阿訇、毛拉等;天主教的主教、助理主教、輔理主教、司鐸(神甫)、執事、修女;基督教的主教(或稱“監督”)、牧師(包括個別教會傳統中相當于牧師的長老)、教師(或稱“副牧師”)、長老、傳道員(或稱“教士”)。

  25.宗教教職人員認定備案規定是什么?

  《宗教事務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宗教教職人員經宗教團體認定,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可以從事宗教教務活動。宗教教職人員要經本宗教的團體認定,并報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才能以宗教教職人員身份從事教務活動。也就是說,宗教教職人員身份的確認,必須要有兩個法定程序,一個是本宗教的團體認定,另一個是報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兩者缺一不可。未按此兩款取得宗教教職人員身份的,都不是合法的宗教教職人員,不得以宗教教職人員身份從事宗教活動。

  26.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是怎樣界定的?

  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是指宗教活動場所教務活動的負責人,包括佛教寺院的住持(方丈),道教全真派宮觀方丈、監院和正一派宮觀住持,伊斯蘭教清真寺主持教務活動的阿訇、伊瑪目、海推布,天主教教堂的主任司鐸,基督教教堂的主任牧師、相當于牧師的專職長老等。

  27.什么是宗教性捐贈?

  宗教性捐贈是指信教公民出于宗教感情或者宗教理念,按照宗教習慣或者宗教教義,向宗教組織自愿捐出財物的一種宗教行為。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動場所、非指定的臨時活動地點,不得組織舉行宗教活動,同時,也不能接受宗教性捐贈。

  28.教育與宗教相分離原則具體適用的規定是什么?

  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教育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傳教、舉行宗教活動、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同時,《宗教事務條例》也規定,信教公民的集體宗教活動一般應當在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因此,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傳教、舉行宗教活動、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活動場所,違反了上述法律法規,應當予以堅決制止。

  29.關于宗教商業化的規定是什么?

  《宗教事務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捐資修建宗教活動場所,不享有該宗教活動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得從該宗教活動場所獲得經濟收益。禁止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

  30.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從事宗教活動有哪些規定?

  外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宗教信仰,在我國依法登記的宗教場所參加宗教活動。外國人的集體宗教活動可以在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認可的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舉行,或在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許可的臨時地點舉行。在履行必要的手續后,外國人可以在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講經、講道,也可以到我國宗教院校留學、短期講學或長期任教,但在中國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成立宗教組織、不得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辦事機構,不得委任宗教教職人員,也不得設立或者開辦宗教院校、舉辦宗教培訓班。

  31.宗教事務管理不僅僅是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職責還涉及政府哪些部門?

  涉及民政、土地、規劃、建設、文物、公安、財稅、工商、文廣新局等部門的職責。

  32.宗教活動場所民主管理組織應當由哪些人員組成?

  應當由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定的主持宗教活動的其他人員和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等組成。

  33.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關于征收宗教團體、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動場所房屋是怎樣規定的?

  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宗教團體、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動場所房屋的,應當按照國家房屋征收的有關規定執行。宗教團體、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動場所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或者重建。

  34.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對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新建建筑物和宗教活動場所擴建、異地重建作出如何規定?

  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批準后,依法辦理規劃、建設等手續。宗教活動場所擴建、異地重建的,應當按照新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的程序辦理。

  35.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關于禁止行為作出了哪些規定?

  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動場所、非指定的臨時活動地點不得組織、舉行宗教活動,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贈。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動場所不得開展宗教教育培訓,不得組織公民出境參加宗教方面的培訓、會議、活動等。

  36.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關于從事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作出怎樣規定?

  從事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核同意后,按照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37.我市鎮街民族宗教工作重點是什么?

  民族工作:

  以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六進”活動為載體,大力開展民族政策法規宣傳,加強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與管理,及時有效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宗教工作:

  嚴格落實三級網絡、兩級責任制,鄉鎮(街道)、村(社區)要明確專人負責、明確工作職責。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將宗教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鄉鎮(街道)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宗教場所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抓好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及敏感時期宗教活動場所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認真細致開展不穩定因素摸排工作,指導場所制定完善相關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宗教領域和諧穩定。

  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持續開展《宗教事務條例》和宗教政策法規的學習宣傳,扎實做好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信息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宗教活動場所民主管理組織;對本轄區發生的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傳教活動、非法宗教培訓等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堅決抵御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確保宗教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將場所民主管理組織成員納入聯系對象,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寺觀教堂,開展走訪慰問、談話交心等活動,加強教育引導和排憂解難工作,積極引導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愛國愛教、遵紀守法、正言正行、勤勞致富,為合肥經濟社會發展發揮積極作用,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責任編輯: 品牌部